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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热线:报考免费师范生要注意这些
2007-6-17 14:59:00 点击:  
    免费师范生享有的优惠政策
 
  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免费师范生可享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二是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免费师范生的教师岗位;三是免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进行流动,如果有到教育管理岗位工作的机会,是允许的;四是免费师范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学校可以录取他们为教育硕士研究生,他们可以在职学习专业课程。
 
  免费师范生的限制性规定
 
  不过,有关专家也告诉笔者,《办法》对免费师范生也做出相应的约束。要求被录取的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录取学校和省教育厅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一般应回到我省中小学任教。到城镇中小学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此外,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免费师范生未按协议从事教育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
 
    有关专家提醒考生报考免费师范生前要慎重考虑,避免盲目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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