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只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各职业学校根据相关的推荐程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测评和推荐结果必须在本校进行张榜公示。对口单招的年度计划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各校不得搞计划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考试由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文化基础课考试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综合理论和文化基础课考试全部实行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统一确定。 各科目分值分别是:专业技能3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满分1000分。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 对口单招的录取分为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 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20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10名或一等奖获得者,招生院校可免试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10名、省级比赛前3名可免试录取本科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