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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方案
2008-4-22 8:47:49 点击:  
 
    四、学业水平评价
    学业水平评价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学业考试包括文化学科考试和体育学科测试,其成绩计入考生的中考总分。学业考试总分为724分。
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其中,文化学科考试全部实行闭卷,除语文学科外,其余各学科考试中的客观题部分继续实行标准化考试。
    文化学科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和地理九门学科(其中,本届应届生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时已提前考试)。各学科考试分值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部分20分)三门学科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和化学两门学科合卷,满分为14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60分);政治和历史两门学科合卷,满分为120分(两科各60分);生物和地理两门学科合卷,满分为80分(两科各40分);文化学科各科考试卷的分值中,均各含卷面分1分(包括书写工整、卷面整洁和答题规范),文化学科考试总分为700分。
    各学科答卷时间:语文为150分钟;物理和化学(合卷)140分钟;数学、英语、政治和历史(合卷)各为120分钟,生物和地理(合卷)90分钟(2009届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考试)。
    文化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8日-20日。2008年初二年级学生生物和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30-10:00。(200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因故未能参加去年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此次考试,考试成绩计入今年中考总分。参加今年中考的往届生必须参加此次考试,考试成绩计入今年中考总分。已参加去年生物、地理考试的200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再参加此次考试)。
    五、成绩公布
    中考成绩于7月5日公布。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到其所在学校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市区往届生、借读生到市招办领取)。如对考试成绩确有疑问,考生可于7月6日(逾期不受理)向所毕业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并由学校汇总报属地招办办理查分手续后(往届生、借读生可直接到其报名的招办办理查分手续),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安排查分。
 
    六、志愿填报
    1.提前批次录取学校。
    (1)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2)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
    2.第一批次录取学校。
    (1)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市第三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侯集中学(互不兼报)。
    (2)五年制高职(含文化、艺术、体育类)。
    (3)面向本地区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六个平行志愿。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并轨计划与择校计划单列,“择校”作为独立志愿设置。
    3.第二批次录取学校。
普通中专(含文化、艺术、体育类)、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师学院、技工学校,设置四个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时间(在校应届毕业生)为5月17日-19日。5月20日-22日各初中学校采集考生志愿信息,5月26日前各学校将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汇总后的考生志愿信息(电子、纸质材料)分别报送属地招办。5月30日前,各县(市)及贾汪区将考生志愿信息汇总审核后,报市招办备案。
    2.热点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和择校生志愿作为同一志愿填报;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作为单独志愿填报。
    3.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报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未填报前一批次志愿或填报前一批次志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批次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4.市区往届生不得填报徐州一中、徐州三中、徐州高级中学徐州三十六中、侯集中学志愿。
    5.徐州市区户籍在县(市)及贾汪区借读需回市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参加市区统一组织的报名、填报志愿和学业考试及考查。
    七、专业加试
    1.报考高等师范学校的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师范类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的英语口语加试。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
    2.报考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普通中专学校中的艺术与体育类及普通高中艺术与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凭招生学校的《专业加试合格证》报名。
    3.职业学校可按其专业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专业加试合格人数,普通高中学校可按其特长生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专业加试合格人数。各类招生学校的专业加试工作须在5月15日前结束,5月18日前将《专业加试合格证》发给考生并将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属地招办备案,逾期不报者,在录取时不作为特长生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在上报招办备案前,还须在考生就读学校公示三天(因未按要求公示而产生的后遗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4.各学校在采集考生志愿信息时,应将报考师范类、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的艺术、体育专业班及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考生的《专业加试合格证》收回并交属地招办审核确认,凡无《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体育专业班及特长生志愿。
    5.高等师范学校的面试时间为6月22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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