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阅卷由市招办、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实施。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到其所在学校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市区往届生、借读生到市招办领取)。
如对考试成绩确有疑问,考生可于7月6日(逾期不受理)向所毕业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并由学校汇总报属地招办办理查分手续后(往届生、借读生可直接到其报名的招办办理查分手续),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安排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