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
1.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
2.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有利于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学生。
二、命题依据
《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
三、命题方向
1.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课程目标。
2.关注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内容,丰富试题信息含量。
3.积极探索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
4.实验、活动内容的考查贯穿在整份试卷中。
5.注重阅读和表达能力的考查。
四、层次要求
1.知识目标:“了解”——再认或回忆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举出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认识”——位于“了解”与“理解”之间。“理解”——把握内在逻辑联系;与已有知识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
2.技能目标:独立操作——独立完成操作;进行调整或改进;尝试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
3.体验性目标:“经历”——从事相关活动,建立感性认识等。“反应”——在经历基础上表达感受、态度和价值判断;做出相应反应等。“领悟”——具有稳定态度、一致行为和个性化的价值观念等。
五、题量、题型、难度
试卷总分100分。题量在40题以内,其中基础题占60%,中档题占30%,较难题占10%。题型包括填空、选择、作图、计算、综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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