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安全有序的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徐州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平时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有利于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综和评价;有利于保证学生安全,减轻学生负担,考试方法简便易行,公正合理”的指导思想;按照中考改革要求,在科学选项和时间操作上加大改革力度,是体育中考与实施体育新课程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逐步接轨。 二、考试原则 凡报考高一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升学体育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 三、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市区考生: 必考2项:立定跳远、跳绳 选测一项:50米、仰卧起坐、实心球、游泳(25米) 每人考三项:总分24分 2、县(市)区考生:50米或1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也可以参照市区选项) 单项满分为8分,总分为24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市区:4月13日----19日在市体育场进行 县(市)区:须在5月10日前结束体育考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可按本地实际情况安排。 五、相关要求 1、升学体育考试属于中考范畴,政策性强、技术性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要本着对社会、家长尤其是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3、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进行全程监督(包括现场考试、统计登分等) 4、病、残考生,身材发育过于矮小的考生,体育成绩仍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5、参加升学体育考试学生,必须参加身体检查,防止带病参加体育考试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附件:1、市区体育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 2、徐州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照顾规定 3、徐州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标准
附件1 市区体育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4月1日(星期一)下午在市教育局(原市旅游学校)东楼211会议室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试工作日程。请有关学校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二、各有关学校4月7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报名,每位考生交报名费9元和初三学生花名册,同时领取体育准考证。 三、 凡因病、残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相关证明,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认定后,方可酌情照顾。 四 、临时出现伤害事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不再单独缓考,在现场办理缓考手续,可同往届生一起考试,时间另定。
附件2 徐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照顾规定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同时对身体有病、残疾、因病发育不正常的学生体现人文关怀,徐州市教育局中考领导小组决定对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作如下规定: 一、凡因心脏发育异常的考生(早博、心律不齐、心肌炎、先心),经徐州市中小学保健所体检出具证明,可以免跳绳,以8分成绩计入体育总分。 二、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体育活动的考生,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证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免试,以单项6分成绩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三、身体过于肥胖的考生出具学校的证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批同意后,单项可以免跳绳,以6分成绩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四、因身体发育过于矮小或年龄偏小(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正常参加体育考试,总分不足18分的可照顾到18分。 凡因上述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于4月7 日前到徐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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